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龚灿芳发表时间:2024-01-17点击:

各实验室负责人及师生:

寒假春节将至,为增强“安全重于泰山、防患重于救灾”的安全意识,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做到万无一失,也为了让每一位师生都安心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寒假,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有关通知要求,学院现就加强2024年春节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闭环管理责任。

二、严格落实审核报备工作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申请已于1月初完成,并上报学校报备,原则上未开放报备的实验室假期不能运行。非实验室人员及无实验室安全培训合格证人员一律不准私自或擅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三、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自查。寒假期间,对仍在运行的实验室,各负责人要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安全自查,以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各实验室开放期间要加强水、电、气、危化品等危险源的管理和隐患排查,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注意防火安全,保持通风系统良好,严禁违规操作,导师要对学生开展的实验内容进行指导,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即查即改,并做好每天自查台账记录。

四、切实做好危化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加强管制类化学品、高温设备、高压气体、电池测试系统、手套箱等危险源的排查和监控,对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台账记录,务必落实痕迹管理。

五、切实制定实验室安全离开制度。建立实验室安全离开规范,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应确保水、电、气、危化品、危险源等处于安全状态,确保关灯切电,锁好门窗,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24小时开机”现象,切实做好节水节能工作。

六、切实制定实验室应急预案。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验室教学及科研实际,及时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人务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学院学校,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一)学院寒假值班人员(见如下附表):

值班时间:8:30-12:0014:00-17:30

(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027-67885067

(三)学校总值班室027-6788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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